热爱生命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完这部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首先一定要热爱自己的生命。
我很佩服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他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艰难的行走着。她只是一个人在走,没有同伴。那里的天气很差,她又冷又饿,最让他感到害怕的是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匹狼,这匹病狼一直跟在他身后舔着它留在地上的血,人和狼都在坚持着活下去,为了能活着回去,人终于在战斗中获胜了。他对生命的热爱是他战胜了狼。虽然他也很饿,很累。可他不想失去生命,最后他走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鱼船救了起来,最后终于安全的回到家。
我读完这本书,我就知道了,人要想成功,就必须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热爱,都不爱护,那这个人怎么会成功呢?朋友们,所以,我们一定要热爱和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这样人才可以快乐,才可以成功
汪国真的诗作,强调意象和个人理想的追求,对安抚痴迷者的心灵起过很大的作用。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这四个意象可以说是包括汪国真、席慕容在内的一些清新哲理派诗人惯用的几个意象,不晦涩,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也是汪国真的诗歌取得成功之原因所在。
中国的诗歌,从最早开始,就大多承载着歌唱功能的,但是朦胧诗却背弃了这个主要功能。尽管朦胧诗在八十年代受到读者的极大关注和追捧,但它毕竟是残缺的、先天不足的。我个人虽然非常欣赏朦胧诗,但对这一缺陷却深感遗憾。
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热爱生命。解构之,挚热强烈地去爱护生命,即用生命去爱护生命。
回到文中,一个人在淘金返途中面对被同伴抛弃、身体伤痛、饥饿劳顿、恶劣天气、蛰伏待发的“敌人”系列困境时,凭着要活着的意念,最终迎来生命的曙光,成功地活了下来。
这是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很简单,却令人感叹。
文中大量环境描写,意在营造恶劣环境时彰显出主人公的顽强意志。心理活动亦是层层推进,最初对同伴的希翼、断粮的恐慌、寻食的艰难,到绝望时的心理暗示,直至冷静沉着地应对“敌人”,以及获救后对食物和贪婪和不确定性的恐惧。
一道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尤为可贵的是,主人公从未出现过放弃的念头,纵使在最危难的时刻,他想到的是:在经历千难之后,死掉是件不合理的事。即便到了死神的铁掌,仍要反抗,不肯死。这是怎样的意志品质?
精神未死,希望不灰。共勉之。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淘金者在生命边缘垂死挣扎的故事。
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草原上,艰难而缓缓的向东南方赶去。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凭着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
死神的脚步越来越近,原本的蹒跚,变得快步如飞。肉体的折磨,信念依旧坚定,与死亡抗争。一颗燃烧生命之火的心跳动着,那是胜利者的奖品……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寒风夹着雪向他袭来,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面对死亡的威逼,信念因对生命的热爱取得了胜利,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今日,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爱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之后,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能够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之后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必须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我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明白接下去我会怎样样。感激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明白我今后该怎样去做了!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一个关于热爱生命的故事。其中写到:一个叫做黄美廉的女孩,从小就不幸患上脑性麻痹症,病情还不轻。医生判定她肯定活不过六岁。但她却靠顽强的意志活了下来,竟然还考上了著名的加州大学,并且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地被这位坚强的黄美廉反感动了,你呢?我佩服她坚决与病魔斗争的精神,更佩服她那么热爱生命。对,要想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先接受和肯定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如意的事情,关键是看你是怎么样面对现实的。如果你光看自己没有的,不看自己所拥有的,那你就可能活不快乐;相反,如果你能同时认真对待自己所拥有的和没有的,那你就可能快乐,成为世界的知名人物,你选择哪一个呢?
是的,热爱生命非常重要。让我们热爱自己的无价之宝——生命!
我读过美国著名作家杰克的书。伦敦的书,爱生活。
这本书的内容是他不小心扭伤了脚,被他的朋友抛弃在一个荒凉的地方,没有食物非常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看看吃,他吃了路边的杂草,坚果,鱼在水中,和鸡蛋的松鸡。与此同时,他与熊面对面。那时,他很害怕。他一直站在那里,像块石头。最后,熊被他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危险过去后,他掉进了苔藓里。
然后他发现一只病狼一直跟着他。两个人在荒野中拖着奄奄一息的尸体,互相搜寻对方的生命。当他几乎完全虚弱时,狼攻击了他。他用尽全身的力气,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久,狼被他杀死了,喝了狼的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从船上被救了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很多道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坚持不放弃,为了成功,在最后,同时,我们应该珍惜生活,热爱生活,幸福生活。
今日,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最终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我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日的社会,却有一些人应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我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我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应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可见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或健康,或声誉,或金钱,或地位。并以追求的结果作为自己一生的荣耀。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构成了一种这样的认识:以成败论英雄。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已成了不争的事实。
其实人生是一个过程,不要只看重结果——”死“,而要看重过程,争取使自己的生活过程过得精彩。热爱生命,快乐过好每一天。冷静地看待生命中的寒风冷雨,勇敢的应对泥泞坎坷。坚信只要付出了,就会有回报的。我想:只要心中有了对生命的爱,有了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一切完美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山重水复疑无路”之后,展此刻你面前定是那“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无限春光了。
在一堂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的《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热爱生命》讲的是:在美国西部的荒原上,一位淘金者被朋友比尔抛弃后,独自挣扎着向一条大河的码头行进。他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他的脚磨破了,流着血。就在他极其虚弱的时候,又遇到了一匹病狼。狼一路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两个生命垂危的生灵都想把对方致于死地,经过一番殊死拼搏,人类终于胜利,他把狼的喉管咬断,喝了狼血,最终到达目的地。
上面就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我看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列宁在去世前,还让他的夫人给自己读这篇文章,以激励自己。我觉得生命的价值就是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坚持下来,永不放弃,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短篇小说,书中主人公坚强的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以后,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出路,冬天逼近,环境十分恶劣,陷入困难,他忍着脚伤的疼痛和饥饿,途中还遇到狼的威胁,非常艰难地往前行走着,最后在与狼的生死搏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他依靠自己坚强不屈顽强的意志,保住了自己的生命。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可贵,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做个坚强不屈的人。每个人都要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珍惜生命中的一点一滴,让自己的人生活的更加丰富多彩。
这个寒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热爱生命》中讲了许多热爱生命的故事,有让人珍惜生命的,又让人发奋图强的,有让人勤奋的……我最喜欢里面”热爱生命“这篇短文。这篇短文讲的是主人公和比尔在荒凉的山谷里迷路了。在关键的时刻,比尔抛弃了他,他的脚扭伤了,双脚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饥饿不堪的病狼!为了战胜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回。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只要心中有生存的信念,不放弃,不绝望,即使在窘困的处境下也会绝处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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